评标的过程有哪些?
2020-04-13 14:44:24

评标的过程有哪些?

 

评标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等过程。

   
《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适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的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已投标报价超过标的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④同一招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⑤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⑥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⑦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541985468.jpg

相关服务
建筑施工资质 立即咨询
工程设计资质 立即咨询
电力承装修试 立即咨询
压力容器制造 立即咨询
压力管道安装 立即咨询
建筑施工安许证 立即咨询
建筑安许证考核 立即咨询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立即咨询
免费询价
项目类型:
手机号:
立即询价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